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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加大钨钼稀土等治污力度

信息来源:stovechina.com   时间: 2019-12-05  浏览次数:75

日前,四川省印发《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》,计划到2020年底,逐步完善建立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,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,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,促进钢铁、建材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,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。

任务清单包括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、实施工业炉窑污染全面治理、开展工业园区综合整治、强化工业炉窑企业监管、完善排放标准体系、加强工作调度与评价、加强宣传引导。政策清单包括给予资金和信贷融资支持、严格落实配套政策、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、加强企业技术支持服务。

四川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 加大钨钼稀土等治污力度

根据清单,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,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排放标准,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,确保稳定达标排放。有排污许可证的,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。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,包括铸造,日用玻璃,玻璃纤维、耐火材料、石灰、矿物棉等建材行业,钨、工业硅、金属冶炼废渣(灰)二次提取等有色金属行业,氮肥、电石、无机磷、活性炭等化工行业,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,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。

其中,涉工业炉窑的有色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: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5465-2010),铅、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5466-2010),铜、镍、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5467-2010),镁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5468-2010),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6451-2011),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(GB 26452-2011),锡、锑、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(GB 30770-2014),再生铜、铝、铅、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(GB 31574-2015)。

有色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要求包括:

氧化铝:熟料烧成窑、氢氧化铝焙烧炉、石灰炉(窑)等应配备高效静电或电袋复合除尘设施;以发生炉煤气为燃料的,应对煤气进行前脱硫,或焙烧炉烟气配备石灰石石膏法等高效脱硫设施。

电解铝(轻金属):电解槽应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。

镁、钛(轻金属):煅烧炉、回转窑等应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,配备石灰石石膏法等脱硫设施。

铅、锌、铜、镍、钴、锡、锑、钒(重金属):熔炼炉应配备覆膜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;铅、锌、铜、镍、锡配备两转两吸制酸工艺,制酸尾气二氧化硫排放不达标的配备脱硫设施,钴、锑、钒熔炼炉尾气应配备脱硫设施。环境烟气应全部收集,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,配备活性炭吸附、双氧水、金属氧化物吸收法等高效脱硫设施。

钼(稀有金属):焙烧炉等应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,配备制酸工艺。

再生铜、铝、铅、锌:熔炼炉、精炼炉等应配备覆膜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;再生铅应配备高效脱硫设施,再生铜、铝、锌达不到排放标准的,配备脱硫设施。

金属冶炼废渣(灰)二次提取:生产无机化工产品的,执行无机化工排放控制要求。

稀土:煅烧窑等应配备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;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的,应配备脱硫脱硝设施。

工业硅:矿热炉等应配备袋式等除尘设施;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的,应配备脱硫脱硝设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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